| [返回留学移民首页]·[所有跟贴]·[加跟贴]· [版主管理]·[divingsnake的留园博客]·*繁體閱讀* | |
|
我认为我的看法比较专业,因为我在国内临床专业毕业,国内微生物学(包括HIV等病毒)教研室工作四年,具有诊治性传播疾病的工作经历(我在性病门诊工作过),现在在美国顶级的病毒学专业学习工作(病毒学全美排名前十,有诺贝尔奖得主)。当然,我也有不成熟的观点,因为我不是作流行病学研究的,对疾病预防的宏观控制缺乏专业见解。下面我想谈谈我的几点看法。 www.6park.com 目前对《关于中国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》的不理解,愤怒,甚至嬉笑漫骂可谓是铺天盖地,席卷一切论坛。支持的声音几乎没有,即使有也被口水迅速淹没。那么,首先表明我的态度:我对这种筛查表示支持,但是我反对任何歧视性、或是选择性筛查等具体操作办法。为什么这么说呢?我愿意先分析问题的本质。 www.6park.com 第一,HIV筛查的必要性:众所周知,AIDS,或是艾滋病是一种传播力极强,危害极大的疾病,目前而言可以说是绝症。HIV作为主导这一疾病的元凶,可谓是神人共愤。当然,治疗艾滋病还是很有希望的。目前全世界有无数科学家在努力工作,相关药物也是不断出现,其效果也是比较理想。但是治疗代价高昂,不是普通人家可以承受的住。毛主席的预防为主观点可以说是最好的防治方法。怎么防治?疾病流行无非就是三块:传染源,传播途径,和易感人群。HIV的传染源无非就是艾滋病人或是HIV携带者。科学家们正在试图把HIV接种给灵长动物(猴子,猩猩),希望作出动物模型。去年,科学家们在细胞培养上面取得了初步成功。传播途径,目前认为是体液传播为主,也就是说:通过血液,精液,阴道分泌物,乳汁等等。那么在实际生活中,这些途径表现在输血、打针、各种插管等创伤性医疗操作,表现在各种类型的性生活之中,表现在生育过程中。易感人群,就是被传染的对象。就目前的对HIV的细胞受体的研究进展而言,几乎所有的人种,几乎全部的个体都是易感人群。只有九牛一毛的个体缺乏HIV受体儿免于感染,或是发展成艾滋病人。所以防治关键在于控制传染源和传播途径,当然也希望发展疫苗来保护易感人群。怎么控制传染源呢?大家都知道,必须发现传染源,也就是艾滋病人和HIV携带者。筛查是一个相当有效的措施。所以我支持筛查。 www.6park.com 第二,HIV筛查的伦理道德。人之所以是人,是因为人有道德观,人有责任感。HIV筛查之所以没有变成妇女宫颈癌涂片(Pap smear),乳腺癌自我触摸一类的广泛的,全民性的医疗活动,是因为其特殊的生物学特性和伦理道德决定的。第一个伦理问题是:如果一个疾病是不可治疗的绝症,是否应该告知病人?目前而言,艾滋病几乎是不可治愈的绝症,那么是否应该告诉病人?我个人认为,如果是不可传播的疾病,最好不要告诉病人。因为让一个人活在绝望之中是很不人道的一种作为。就像我们对待癌症病人一样。但是艾滋病是传染病,我们就必须告诉病人,让有责任感的病人注意保护他人,配合治疗;我们让他人知道谁是病人,让无辜的人群保护自己,防治毫无道德感的病人恶意传播疾病。我有必要强调这一点:我们的文化恶习就有这么一种破罐子破摔,自己活不了、别人也别想活的无耻思想。 www.6park.com 第二个伦理问题是在具体实行筛查中出现的,那就是众夫所指的共用针头。面对一个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的专业机构制定的条例,我无言以对,好笑,好笑!悲哀,悲哀呀!HIV通过创伤性医疗手段传播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重要途径,居然还列出了“可以共用针头”! 第三个伦理问题同样来自于实施过程之中,那就是规定什么人该接受检查。我不知道他们做过什么样的流行病学研究,得到什么样的客观数据,证明:在国外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人就容易得艾滋病,成为传染源的几率就比国内高,就比居住少于一年的人高???有数据,你们拿出来公布吧。大家都是做学问的人,都能看懂,都能接受,甚至我们可以帮助你们修改科研设计,完善调查手段。可是,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,除了这个莫名的条例。没有数据支持,我们可以提出国民歧视的诉讼!那么我们再来分析一下这细则,看看什么人会超过一年,什么人会少于一年。很明显,留学生,尤其是那些读PhD等学位的,作长期postdor研究的人。会超过一年。而那些拿着公费留学指标作短期研究的人,那些出国考察的人群,那些作生意的商人,那些飞来飞去的CEO,MBA们,会少于一年。大家再琢磨一下,前者都是有才能、但是没有地位的人,后者都是有名有姓、有权有钱的人。既然管理人员不拿出科研数据出来,我们就很自然的想:还是差别对待呀,有钱人还是好呀。这种思想发展下去,嘻嘻,大家自己琢磨吧。况且我们不说,这两类哪一类人有更多的机会,有更多的钱去享受西方社会的那些灯红酒绿,那些流莺飞燕。不过话又说回来,客观上这个差别对待可以让留学生经常回国呀,呵呵。那些过来探亲的父母们也意外的享受了后者的待遇呀。 www.6park.com 第三, HIV筛查的技术问题。我想发展了这么久,技术上面还是有一些进步的,虽然不适合全民性的普查,作一些局部的筛查,比如入境检查,还是可行的。请大家注意两个关键术语:筛查,确诊。学术上讲,筛查要求技术的敏感度高。也就是说,有病的不会漏掉,正如“宁可错杀千人,不可让一人漏网”。确诊要求技术特异性高。也就是说,没病的不会变成有病,有病的就一定是有病。在这里,我们局限于筛查。可以说,技术上可行。筛出阳性了,大家去确诊就行了,与人与己都好嘛。当然假阳性还是会让人心惊肉跳几天的。不过不作亏心事,不怕鬼敲门。没干过风花雪月的事情,你担心啥?以前输过血,现在查一查也让自己安心吧。 www.6park.com 第四,HIV筛查的后续措施。如果筛查结果阴性,皆大欢喜。倘若阳性,政府应该准备后续措施。不然,有失职之嫌。应该明确确诊机构,相关治疗措施,心理咨询和专业咨询机构。不过,这些大家都会急着去医院的。但是如果再出入境的地方准备一些相关资料,以备分发,既方便病人,有配合了卫生部门对艾滋病的宣传和防治工作,利国利民。可惜呀,没看见细则里面提到。 www.6park.com 最后,希望大家客观对待,积极配合,一起改善! www.6park.com www.6park.com www.6park.com www.6park.com
| |
所有跟贴:
加跟贴(积极回贴支持发贴的朋友,才能欣赏到更多精品好贴!)
|